頂10篇文章土豆烏龜 薑黃 Gmail 第二次世界大戰 DirectX 光合作用 菲律賓 第一次世界大戰 板岩 |
News: |
|
這個系列是一部分 |
| 政治門戶 |
A 總理 是最資深的部長 內閣 在 執行委員 分支 政府 在a 議會系統. 職務通常擔任,但總不需要舉行, a 政客. 在許多系統總理在政府之內選擇并且能駁回內閣的其他成員,并且分配崗位到成員。 在多數系統,總理是主持的成員和 主席 內閣。 在系統的少數,著名地 半總統系統 政府,一位總理是被任命處理的官員 文職機關 并且執行方針 總統.
在以後被塑造的議會系統 威斯敏斯特系統總理是主持和實際的 政府的頭 并且行政分支的頭。 在這樣系統, 國家首腦 或國家首腦正式代表(國王,女王/王后,總統或者州長一般),雖然正式地行政分支的頭,實際上擔任禮儀職務。 總理經常,但不總是, a 議員 并且期望以其他部長通過保證票據段落 立法機關. 在一些 君主制 國君也許也行使執行權(以著名 皇家特權)哪些憲法在冠被授予,并且可以行使,不用議會認同。
並且是政府首腦,一位總理也許有其他角色或標題- 英國的總理例如,也是 財政部 并且 大臣為文職機關.[1] 在期間,例如總理也許採取其他大臣崗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 Winston Churchill 也是 防禦的大臣 (雖然沒有然後 國防部). 前澳大利亞總理 Gough Whitlam 當整體結果是不容懷疑在,為整個形成他的內閣是著名的他自己和他的代理 1972聯邦競選 (參見 第一個Whitlam部).
內容 |
歷史上,總理經常被稱為 Primus相互削去 a 拉丁語 翻譯的期限 首先在均等之中,并且反射一位總理,僅僅第一位部長或多數資深部長對國君,沒有統治或主持的部長,許多總理後擔任的一個角色的原始概念在許多狀態。
位置「盛大領養老金的人「(荷蘭語: raad pensionaris),在第16和18世紀 團結的省用許多方式相似於那一位現代總理。
當總理現代辦公室在英國時被開發了使用了詞總理或總理Ministre的第一實際用法 Cardinal Richelieu,當, 1624年他命名朝向皇家理事會作為法國的總理。 路易十四 并且他的後裔一般試圖避免給這個標題他們的首要部長。 期限總理在感覺我們知道它在發起於18世紀 英國. 從中世紀時期英國國王和英國有他們安置特別信任,并且中把視為政府的頭的部長在。 例子是 托馬斯Cromwell 下面 亨利八世; 威廉Cecil, Burghley閣下 下面 伊麗莎白一世; Clarendon 下面 查爾斯II 并且 Godolphin 下面 女王Anne. 這些部長擔任各種各樣的正式工作,但共同地通認作為「大臣」, 「第一位大臣」和最後「總理」。
這些部長的力量整個地取決於國君的個人幫助。 雖然處理議會是在藏品高級職務之中必要的技能,他們沒有取決於議會多數為他們的力量。 雖然有a 內閣它由國君整個地任命,并且國君通常主持了它的會議。 當國君增長疲乏對第一位部長,他們可能被遣散或者更壞: Cromwell被執行了,并且Clarendon被駕駛了入流放,當他們丟失了厚待。 國王相等地有時劃分了力量在兩個或多個部長之間防止一位部長變得太強有力。 後在Anne的王朝,例如, 保守分子 部長 Harley 并且 St約翰 共有的力量。
在中間17世紀,在以後 英國內戰 并且 受保護國議會鞏固它的地位,并且它湧現了更加強有力在以後 輝煌的革命 1688年。 國王不可能建立任何法律或強加任何稅沒有它的允許。 因而它說下議院成為了政府的部分,并且它是仅進一步步這發展一种新的總理應該湧現。 1714年這個轉折點在頭等ministership的演變來了以Anne死亡和增加 喬治I. 喬治沒有講英語,花費他的時間在他的家 漢諾威和在英國政府上細節沒有知識和興趣。 在這些情形中它是不可避免的國王的第一位部長會成為 政府的事實上頭. 從1721年這是 美國自由黨員 政客 羅伯特Walpole擔任職位二十一年。 Walpole主持的內閣會議,任命所有其他部長,分與皇家光顧和被包裝的 下議院 用他的支持者。 在Walpole之下,被開發的內閣團結教條。 Walpole要求除他之外的部長沒有私有往來與國王,並且,當內閣對政策達成協議,所有部長必須保衛它公開或辭職。 作為一位最新總理, 墨爾本閣下說: 「它事關沒有什麼我們說,先生們,只要我們全部說同一件事」。
Walpole總否認他是「總理」,和在18世紀國會議事程序專家和法定學者中被繼續否認任何如此位置為憲法所知。 標題在政府文件首先提到了在管理期間 本傑明Disraeli 但沒出現於正式英國 優先順序 直到1905年。 喬治II 并且 喬治III 做的吃力努力索還國君的個人力量,但政府增長的複雜和費用意味可能命令共同性的忠誠的部長是越來越必要的。 戰時總理的長的佔有權 Pitt年輕 (1783-1801),結合以喬治III的精神病,鞏固了崗位的力量。
英國的機關聲望在19世紀和成長 大英帝國 當他們開發了自治,看了內閣政府英國的模型,由一位總理帶領,廣泛被複製,在其他歐洲國家和在英國的殖民地疆土。 在有些地方副標題例如「總理」, 「首要大臣」, 「狀態的第一位委員會的大臣」, 「總統」或「大臣」被採取了,但辦公室的精華是相同。 在晚20世紀以前世界的國家的多數有一位「總理」或等效部長,擔任職位在二者之一之下a 君主立憲制 或一位禮儀總統。 這個系統的主要例外是 美國 并且總統共和國在拉丁美洲,塑造在美國。 系統,總統直接地行使行政當局。
總理職位也許遇到兩憲法 君主制 (例如 比利時, 丹麥, 日本, 荷蘭, 挪威, 馬來西亞, 西班牙,[2] 瑞典, 加拿大, 澳洲, 新西蘭和 英國)和 共和國 在哪些是當選的國家首腦(例如 芬蘭, 法國, 德國, 印度, 愛爾蘭, 葡萄牙, 保加利亞, 羅馬尼亞, 塞爾維亞, 土耳其)或未選舉的官員(例如 新加坡 在1993之前)以不同程度真正的力量。 這與形成對比 總統系統 總統 (或等值)是國家首腦和政府的頭。 參見「第一位大臣" , "總理", "首要大臣", "大臣" , "Taoiseach「并且」國務卿": 副標題通常等效在意味對或者翻譯和, 「總理」。
在一些 總統 或 半總統 系統,例如那些 法國, 俄國 或 南韓總理是立法機關一般任命由總統,但通常批准的官員和負責任對執行總統的方針和處理文職機關。 (總理 中華民國 沒有由總統也任命,但由立法機關要求認同。 法國的總理的任命不由議會要求認同,但是議會能強迫政府的辭職。)在這些系統,它是可能的為了總統和總理能是從不同的政黨,如果立法機關是由黨控制的與那總統不同。 當它升起時,這樣事態通常被稱為(政治) 同居.
在議會系統一位總理能加入辦公室通過幾個手段。
注意,雖然多數總理『被任命』,他們經常不精確地被描述如『選舉』。
總理的位置、力量和狀態根據憲法的年齡在個體不同。
加拿大的 憲法是『混雜』或雜種憲法(部分正式被編譔,并且的憲法部分uncodified)最初沒有做任何參考在一位總理,当「大會和方法任命他的從量稅改為口授的」。 在 憲法行動1982年在的通行證明「加拿大的總理「關於聯邦和省第一位部長會議的構成仅增加,雖則。
德國的 基本法 (1949)列出力量、作用和責任聯邦 大臣.
印度的 印度的憲法 (1950)列出力量、作用和責任 總理.
日本的 日本的憲法 (1946)列出力量、作用和責任 總理.
馬耳他的 憲法 (1964)列出力量、作用和責任 馬耳他的總理.
愛爾蘭共和國的 憲法, Bunreacht na hÉireann (1937),提供辦公室 Taoiseach 詳細,列出力量、作用和責任。
英國的 憲法是 uncodified 并且主要沒記錄,未提到a 總理. 雖然它有 事實上 存在幾個世紀,它的第一提及在正式州政府出版物沒有發生直到20世紀的第一個十年。 相應地,它經常說「不存在」的確那裡是議會幾個事例宣稱此是實際情形。 總理在內閣單一地坐由於佔領另一個辦公室,二者之一 財政部 (辦公室在委員會),或者很少 國庫的大臣 (最後是 Balfour 1905)。
相反對普遍[引證需要] 并且 新聞報導 信仰[需要的引證]多數總理 議會 系統沒有為一個具體期限在力量在辦公室被任命和可能不實際上保持通過一定數量 競選 并且議會。 例如, Margaret Thatcher 只被任命了總理 一 場合, 1979年。 她保持 連續 在力量直到1990年,雖然她使用了其中每一的彙編 下議院 在a以後 大選 改造她的內閣. 有些狀態,然而,在辦公室有任期與期間連接的總理的在議會。 因此 愛爾蘭語 Taoiseach 『在每次大選以後正式被重新提名』。 (一些 憲法 專家詢問是否這個過程實際上是跟上愛爾蘭憲法的供應, 出現 建議a taoiseach 在辦公室應該保持,不用再提名的要求,除非s/he清楚地丟失了大選。)總理位置從政黨通常被選擇那命令多數位子在議會下院。
在議會系統, 政府 一般要求有信心 議會下院 (雖然議會的小少數,通過賦予權力阻攔 供應 上院實際上做 內閣 負責任對兩個房子,雖然上院,既使當他們有力量,很少實際上行使它)。 那裡他們丟失a 秘密表決有a 行動沒有信心 通過反對他們,或者他們丟失供應的地方,最 憲法 系統要求:
a) 辭職信件或
b) 議會溶解的請求。
後者實際上允許政府呼籲 反對 議會對 全體選民. 在許多 司法 國家首腦 可以 拒绝議會溶解,要求總理和他們的政府的辭職。 在多數現代議會系統,總理是當時決定請求議會溶解的人。 更舊的憲法在經常授予這力量 內閣. (在 英國例如,傳統,藉以它是請求議會的溶解的總理建於到1918年。 在然後之前,它是 整個 做請求的政府。 同樣,雖然現代1937個愛爾蘭人憲法津貼於Taoiseach權利做請求,早期1922年 愛爾蘭自由州憲法 在授予了力量 執行委員會 (名字對於愛爾蘭人 內閣).
一定數量不同的用語用於描述總理。 在 德國 并且 奧地利 總理實際上題為 聯邦大臣 (Bundeskanzler),當愛爾蘭總理告訴時 Taoiseach (被回報成英語作為總理)。 在許多情況下,雖然常用, 「總理」不是公務員的官銜; 西班牙總理是 政府的總統 (presidente del Gobierno)和英國 財政部. 其他共同的形式包括 部長委員會的總統 (例如 意大利, presidente del Consiglio dei Ministri), 執行委員會的總統或者 部長總統. 在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是總理告訴 statsminister 在母語(即。 狀態部長)。 在 聯盟政府首腦 下屬地區的個體 像 狀態 或 省 通常通認作為 總理, 首要大臣 或 部長總統.
在非聯邦國家總理也許有資格獲得樣式 閣下 像總統。 在一些聯邦國家總理和前總理被稱呼 正確高尚例如,正確的高尚的先生 約翰少校.
在英國,被移交的政府到位,蘇格蘭人的領導,北愛爾蘭和威爾士政府被稱呼 第一位大臣.
在巴基斯坦,總理指「Wazir-e-Azam」,意味「盛大大臣」。
愛爾蘭語 政治學家 教授 布賴恩Farrell 在他的同一個名字的書形成術語「主席或院長」描述頭等大臣領導的二個供選擇的概念,關於辦公室 Taoiseach.[3] 期限,用途廣泛在全世界政治學,做分別在僅僅是內閣的從前面強有力地帶領它,設置它的政策議程和要求所有部長跟領袖政策的政府首腦(「主席」的)便利和協調員和那些人之間(「院長」)。 「主席的」例子包括 Bertie Ahern (愛爾蘭), 約翰少校 (英國)和 couve de Murville (法國),而院長的例子包括 Indira Gandhi 并且 Atal比哈里語Vajpayee ,Seán Lemass (愛爾蘭), Margaret Thatcher 并且 托尼・布萊爾 (英國),和 Jacques希拉克 當下總理 同居.
沒有專屬每位總理適合到任一個類別裡: eamonn de Valera,雖然一種性格堅強,只是對控制一些他的政府的議程(通常憲法事態和Anglo愛爾蘭事理)和允許的大區域感興趣對由他的同事決定。 雖然表面地院長(和叫「首要」 [直譯 Taoiseach]由他的同事)史學家看見他作為更多一位主席,特別在最新政府。 Winston Churchill ,雖然表面地「院長」,是更多chairmanlike在最新政府和在他有一點個人利益的那些區域。
並且描述辦公室持有人,各自的辦公室能被描述如屬於一個或其他類別。 在更加統治的頭等大臣辦公室根據力量和那麼更多chieflike之中,是愛爾蘭和西班牙的首相職位,總理能聘用和開火。 相反,辦公室例如 愛爾蘭自由州的執行委員會的總統第三法蘭西共和國的總理和首相職位 比利時 并且 荷蘭 是更多chairmanlike以格式。 Lijphart提到了荷蘭的首相職位和「primus相互削去 沒有交付重點 primus".[4]
Wilfried貂擔當比利時總理,描述他的角色如下:
下表編組過去和現在總理名單并且詳述有用的資料在那些名單。
|
|||||
|
Custom Search
|
© 版權 2011 WorldLingo.保留所有權利。